核心问题:乙草胺与草胺磷能否混合使用?
答案:在特定条件下可以科学混用,但需严格遵循作物类型、施用时机和配比规范。

根据农业实践,乙草胺(芽前封闭除草剂)与草胺磷(灭生性茎叶处理剂)的混用已应用于玉米、大豆等旱田作物。两者作用机制互补:乙草胺抑制杂草幼芽生长,草胺磷灭杀已出土杂草,实现“封闭+灭杀”双重除草效果。
一、混用原理与优势
1. 作用机制互补
- 乙草胺:通过抑制杂草幼芽蛋白质合成,阻止其出土,持效期长达40-70天。
- 草胺磷:触杀型除草剂,破坏杂草叶片细胞结构,对马唐、牛筋草等顽固杂草高效,但无土壤封闭作用。
2. 扩大杀草谱

除草剂类型 | 防除对象 | 局限性 |
---|---|---|
乙草胺 | 稗草、狗尾草等禾本科杂草 | 对阔叶杂草效果弱 |
草胺磷 | 马齿苋、反枝苋等阔叶杂草 | 对未出土杂草无效 |
两者混配后,可覆盖90%以上常见一年生杂草。 |
3. 延长持效期
混用后封闭效果维持50天以上,减少二次施药成本。例如玉米田播后苗前施用,可控制整个生长期草害。
二、科学混用的关键技术
1. 适用作物与场景
- 推荐作物:玉米、大豆、甘蔗等旱田(需避开敏感作物如水稻、黄瓜)。
- 最佳时机:播种后2天内施药,确保乙草胺形成药膜前杂草未萌发。
2. 配比与剂量

- 安全配比:乙草胺(90%乳油)45-60克/亩 + 草胺磷(20%水剂)80-100毫升/亩。
- 禁忌:砂质土壤需减少乙草胺用量10%-20%,避免药剂下渗伤根。
3. 环境条件控制
- 土壤湿度:施药后需保持土壤湿润(降雨或灌溉),干旱将降低乙草胺活性。
- 温度范围:15-25℃时药效最佳,高温(>30℃)易引发作物药害。
三、风险规避与常见问题
1. 药害预防
2. 混用禁忌

- 不能与碱性农药混用:草胺磷遇碱分解,需单独配制。
- 避免重复施药:施药后7天内翻耕会破坏乙草胺封闭层,导致除草失败。
3. 实际案例验证
2025年江苏玉米田试验显示:混用方案使杂草防效提升至95%,较单用乙草胺(78%)和草胺磷(65%)显著增效,且玉米出苗率稳定在92%以上。
个人观点
乙草胺与草胺磷的科学混用是旱田除草的高效方案,但必须基于作物类型、土壤条件和施药规范灵活调整。农户应先小面积试验,确认安全性后再大面积推广,同时关注雨后墒情和药剂配比,避免盲目增效引发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