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杀虫剂 >

杀虫剂田间药效实验 杀虫剂药效规范标准

杀虫剂药效规范标准杀虫剂药效规范标准涵盖毒性、效果评定、残留限量、检测项目与方法等多方面内容,具体如下:毒性要求:制剂对大鼠急性经口LD50需大于5000mg/...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杀虫剂田间药效实验,以及杀虫剂药效规范标准对应的知识点,文章可能有点长,但是希望大家可以阅读完,增长自己的知识,最重要的是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可以解决了您的问题,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杀虫剂田间药效实验 杀虫剂药效规范标准

本文目录

  1. 杀虫剂药效规范标准
  2. 有机磷杀虫剂有什么
  3. 除草剂的药害处理

杀虫剂药效规范标准

杀虫剂药效规范标准涵盖毒性、效果评定、残留限量、检测项目与方法等多方面内容,具体如下:

毒性要求:制剂对大鼠急性经口LD50需大于5000mg/kg体重,经皮LD50大于2000mg/kg体重,吸入LC50大于10000mg/立方米(1小时);对皮肤、眼睛无明显刺激作用,无致敏作用;无遗传毒性或致突变作用,无迟发神经毒性。这些要求确保了杀虫剂在使用过程中对人体和环境的相对安全性。

效果评定标准:主要采用活虫率法和防效法。活虫率法通过计算实验组活虫数与实验组总数的比例来评估杀虫剂的实际杀虫效果,公式为:活虫率=(实验组活虫数÷实验组总数)×100%。防效法则以幼虫存活率降低率为指标,公式为:防效=(对照组存活率-实验组存活率)÷对照组存活率×100%。

效果合格标准:杀虫剂的效果需达到70%以上才能视为合格,这是衡量其杀虫效能的基本门槛。

杀虫剂田间药效实验 杀虫剂药效规范标准

残留限量标准:根据2026年3月发布的《农药残留限量》文件,果树、茶叶等作物的杀虫剂残留量极限应在0.01~0.05mg/kg范围内;蔬菜、水果等杂交种类作物的残留量极限则应在0.01~0.2mg/kg范围内。这些标准旨在保障农产品的食用安全。

检测项目:包括击倒率测定、死亡率测定、LC50值测定、LD50值测定、持效期测定等,以及温度、湿度、光照等环境因素对药效的影响测试,还有抗药性监测、药效稳定性测试等,全面评估杀虫剂的效能和稳定性。

检测方法:采用喷雾塔法、圆筒法、浸渍法、点滴法、饲喂法、熏蒸法等多种方法,以及田间小区试验法、模拟现场测试法等,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有机磷杀虫剂有什么

有机磷杀虫剂的分类

当前中国注册登记并广泛使用的有机磷杀虫剂品种主要有:对硫磷、甲基对硫磷、甲胺磷、乙酰甲胺磷、水胺硫磷、乐果、氧化乐果、敌敌畏、马拉硫磷、辛硫磷、久效磷、甲拌磷、毒死蜱、三唑磷、甲基异柳磷、敌百虫、杀扑磷、丙溴磷等。常用的有机磷杀虫剂是敌百虫、敌敌畏(DDVP)、敌敌畏钙、二溴磷、马拉硫磷(马拉松)、倍硫磷。

杀虫剂田间药效实验 杀虫剂药效规范标准

有机磷杀虫剂的特点

其优点为品种繁多,使用范围广,多数有机磷杀虫剂具有广谱杀虫作用,对蚊、蝇、蜱、螨、蝨、臭虫等均有杀灭作用,兼有触杀、胃毒和熏蒸等不同的杀虫作用;具有高效速杀性能,产生抗性或交叉抗性少。有机磷杀虫剂对害虫(包括害螨)毒力强,多数品种的药效高,使用浓度低。一般在气温高时药效更好。其杀虫机理是抑制胆碱酯酶活性,使害虫中毒。其缺点是对人畜毒性一般较大,残效期短,在外界或动物体内易被降解;在碱性条件下易分解失效(敌百虫除外),在长期贮存过程中,有些有机磷杀虫剂可逐渐分解而失效。有机磷杀虫剂的某些品种对人畜高毒,使用过程中稍有不当,就会发生中毒事故。特点:(1)杀虫谱较宽。当前常用有的机磷杀虫剂品种可以防治多种农林害虫,有些可用于防治于卫生害虫及家畜、禽体外寄生虫。(2)杀虫方式多样化,可满足多方面需要。大多数品种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有些品种具有内只作用或渗透作用,个别品种具有熏蒸作用,可进行多种方式施药,防治地上、地下、钻蛀、刺吸式等不同类型的农林害虫。其杀虫机理是抑制害虫体内的胆碱酯酶的活性,破坏神经系统的正常传导,引起一系列神经系统中毒症状,直到死亡。(3)毒性较高,使用时应注意安全。大多数品种对人、畜毒性偏高,有些品种属于剧毒,如甲拌磷、甲胺磷、内吸磷等。使用时应注意健安全,并保证农产品收获前有一定的安全间隔时间,避免农药残留中毒。(4)在环境中,易降解。一般品种易于在动植物体内降解成无毒物质,在自然条件中,如日晒、风雨的作用易水解、氧化。 储存时应避光、防潮。(5)易解毒。有机磷杀虫虽然毒性偏高,易造成人、畜中毒,但已有高效解毒药如阿托品、解磷定广泛应用。(6)抗性产生较慢,对作物较完全。有机磷杀虫剂虽然使用时间很长了,药效也比当初有所降低,但相对来说害虫对其抗药性发展较缓慢,当前仍在大量使用。同时对作物一般较安全,不易产生药害,当然某些农物对个别品种较敏感,如敌百虫对高粱的药害、敌敌畏的氧化乐果对玉米、桃树在高浓度时有一定的药害。(7)绝大多数有机磷杀虫剂在碱性条件下易分解, 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

有机磷农药有哪些?

有机磷农药属有机磷酸酯类化合物,是使用最多的杀虫剂。它的种类较多,包括甲拌磷(3911)、内吸磷(1059)、对硫磷(1605)、特普、敌百虫、乐果、马拉松(4049)、甲基对硫磷(甲基1605)、二甲硫吸磷、敌敌畏、甲基内吸磷(甲基1059)、氧化乐果、久效磷等。有机磷杀虫药经皮肤、粘膜、消化道、呼吸道吸收后,很快分布全身各脏器,以肝中浓度最高,肌肉和脑中最少。它主要抑制乙酰胆碱酯酶的活性,使乙酰胆碱不能水解,从而引起相应的中毒症状。

有机磷杀虫剂的作用机理

杀虫剂田间药效实验 杀虫剂药效规范标准

抑制乙酰胆碱酯酶的活性,使乙酰胆碱不能及时分解而积累,不断与突触后膜上的受体结合,造成突触后膜上钠离子通道长时间开放,钠离子长时间涌入膜内而长时间兴奋。其中毒症状为运动失调、过度兴奋、痉挛而死。有机磷类直接作用于分解神经递质的“酶”,杀虫速度较快,且其杀虫无选择性,杀虫谱广。

使用有机磷类杀虫剂有哪些注意事项?

①有机磷类杀虫剂遇碱易分解,不能和碱性农药混合使用。②有些作物对有机磷药剂比较敏感,应避免药害,最好先进行试验再使用。例如:敌敌畏乳油对高粱、月季花易产生药害,不宜使用。玉米、豆类、瓜类的幼苗和柳树对敌敌畏也比较敏感,稀释不能低于800倍液。高粱、豆类对敌百虫特别敏感,很容易产生药害,不宜使用。高粱、黄瓜、菜豆和甜菜等都对辛硫磷敏感,应慎用。高浓度的马拉硫磷对瓜类、高粱、梨、苹果等的某些品种会产生药害。③有机磷类药剂具有胃毒、触杀、熏蒸、内吸等多种作用方式,使用时应注意选择应用。④有机磷类药剂一般温度高时,毒性更大些。⑤有些药剂对光很敏感。例如:辛硫磷见光易分解,田间喷雾时间最好选择傍晚或夜间,拌闷过的种子也要避光晾乾,避光保存。

有机氯农药与有机磷农药有何区别,最好详细一些

有机氯农药主要分为以苯为原料和以环戊二烯为原料的两大类。

杀虫剂田间药效实验 杀虫剂药效规范标准

常用有机氯农药具有系列特性:

①蒸气压低,挥发性小,使用后消失缓慢;

②脂溶性强,水中溶解度大多低于1ppm;

③氯苯架构稳定,不易为体内酶降解,在生物体内消失缓慢;

④土壤微生物作用的产物,也象亲体一样存在着残留毒性,如DDT经还原生成DDD,经脱氯化氢后生成DDE;

杀虫剂田间药效实验 杀虫剂药效规范标准

⑤有些有机氯农药,如DDT能悬浮于水面,可随水分子一起蒸发。环境中有机氯农药,通过生物富集和食物链作用,危害生物。对人的急性毒性主要是***神经中枢,慢性中毒表现为食欲不振,体重减轻,有时也可产生小脑失调、造血器官障碍等。文献报道,有的有机氯农药对实验动物有致癌性。氯苯结构较稳定,生物体内酶难于降解,所以积存在动、植物体内的有机氯农药分子消失缓慢。由于这一特性,它通过生物富集和食物链的作用,环境中的残留农药会进一步得到农集和扩散。通过食物链进入人体的有机氯农药能在肝、肾、心脏等组织中蓄积,特别是由于这类农药脂溶性大,所以在体内脂肪中的积极因素贮更突出。蓄积的残留农药也能通过母乳排出,或转入卵蛋等组织,影响后代。

有机磷农药,品种多、药效高,用途广,易分解,在人、畜体内一般不积累。但有不少品种对人、畜的急性毒性很强,在使用时特别要注意安全。有机磷农药在体内与胆碱酯酶形成磷酰化胆碱酯酶,胆碱酯酶活性受抑制,使酶不能起分解乙酰胆碱的作用,致组织中乙酰胆碱过量蓄积,使胆碱能神经过度兴奋,引起毒蕈碱样、菸碱样和中枢神经系统症状。磷酰化胆碱酶酯酶一般约经48小时即"老化",不易复能。某些酯烃基及芳烃基磷酸酯类化合物尚有迟发性神经毒作用,是由于有机磷农药抑制体内神经病靶酯酶(神经毒性酯酶),并使之"老化",而引起迟发性神经病。此毒作用与胆碱酯酶活性无关。

有机磷农药中毒首选药是什么?

常用特效解毒药物有两类:①胆碱能神经抑制剂如阿托品及山莨菪碱等,能拮抗乙酰胆碱的毒蕈碱样作用,提高机体对乙酰胆碱的耐受性,故可解除平滑肌痉挛,减少腺体分泌,促使瞳孔散大,制止血压升高和心律失常,对中枢神经系统症状也有显著疗效,且为呼吸中枢抑制的有力对抗剂;但对菸碱样作用无效,也无复活胆碱酯酶的作用,故不能制止肌肉震颤、痉挛和解除麻痹等。应用阿托品抢救有机磷中毒,必须强调早期、足量、反复给药,中、重度中毒患者均须静脉给予。在用阿托品过程中,注意达到“化量”指标,即当病儿瞳孔散大、不再缩小,面色转红,皮肤干燥,心率增快,肺水肿好转,意识开始恢复时,始可逐渐减少阿托品用量,并延长注射间隔时间,待主要症状消失,病情基本恢复时停药。停药后仍需继续观察,如有复发征象,立即恢复用药。654-2的药理作用与阿托品基本相同,毒性较小,治疗量和中毒量之间距离较大,其"化量"指标亦和阿托品相同,轻度有机磷中毒单用阿托品或654-2即可治愈。中度和重度憨毒必需配合氯磷定或解磷定治疗。②胆碱酯酶复能剂如解磷定(PAM)、氯磷定(PAM-Cl)、双复磷(PMO4)等能夺取已与胆碱酯酶结合的有机磷的磷酰基,恢复胆碱酯酶分解乙酰胆碱的能力,又可与进入体内的有机磷直接结合,故对解除菸碱样作用和促使病人苏醒有明显效果,但对毒蕈碱样症状疗效较差。虽然它们也有一定程度的阿托品作用,但对于控制某些危重症状如中枢呼吸抑制、肺水肿、心率减慢等不如阿托品的作用快速。解磷定和氯磷定毒性较小,可任选一种,二者均不可与碱性药物混合使用。其对内吸磷、对硫磷、甲拌磷、乙硫磷、苏化203等急性中毒疗效显著,对敌敌畏、敌百虫等疗效较差,重症中毒时应与阿托品同用;对马拉硫磷、乐果疗效可疑。对谷硫磷及二嗪农无效。故对后几种有机磷农药中毒的治疗,应以阿托品为主,亦可应用双复磷。双复磷复活胆碱酯酶的作用强,较易透过血脑屏障,并有阿托品样作用,故对有机磷农药中毒所引起的菸碱样、毒蕈碱样及中枢神经系统症状均有效果。对敌敌畏及敌百虫中毒,效果较解磷定好。本品可作皮下、肌内或静脉注射,但其副作用较多,如剂量过大,尚可引起室性早搏、传导阻滞、室颤等,偶有中毒性肝炎及癔病发作。

有机磷杀虫剂的化学名称是什么?

杀虫剂田间药效实验 杀虫剂药效规范标准

有机磷杀虫剂大多是酯类(或酰胺类)化合物,传统的有机磷杀虫剂分子结构中的烃基多为脂肪烃基和取代苯芳烃基。由于杂环化合物往往具有很高的生物活性,因此,将杂环结构引入有机磷杀虫剂分子中,合成了一些磷酸酯类化合物。

除草剂的药害处理

1、保管不当,盲目错用。

由于对除草剂保管不当,导致包装标签脱落或标签腐蚀,看不清楚,错将除草剂当成杀虫剂、杀菌剂施用或不按除草剂标签说明施用,造成药害。预防方法:妥善保管好除草剂,防止包装标签脱落,若发现标签丢失,应立即贴上新标签,标明该除草剂名称,施药方法。

2、把除草剂用于感作物

不同品种除草剂特性不同,对农作物的敏感程度也不一样,如盖草能、禾草克、稳杀得等,防除阔叶农作物田间的禾本科草效果好,但对禾本科农作物小麦、谷子、玉米等药害严重甚至死亡,造成严重减产或绝产。预防方法:根据农作物的种类,正确选择除草剂,防止将除草剂用于敏感作物。以免产生药害。如棉花、瓜菜、大豆、花生等双子叶农作物,对二甲四氯、2,4-D酯等除草剂极为敏感;小麦、谷子等禾本科作物,对盖草能、稳杀得等敏感,易引起药害。

杀虫剂田间药效实验 杀虫剂药效规范标准

3、在农作物敏感生育期使用除草剂

农作物在不同的生长发育阶段,对除草剂的敏感也不同。一般农作物的敏感时期,是幼芽期和抽穗扬花期,在这个时期使用除草剂,很容易造成病害。如24-D丁酯若在小麦3叶前和拔节后到开花期喷施,药害表现为麦穗和叶片扭曲,出现畸形穗或抽不出穗。预防方法:使用除草剂时,注意避开农作物敏感期,便不致产生药害。

4、用药量过多,浓度过大

除草剂的施用量和浓度,比杀虫剂、杀菌剂更为严格,每种除草剂都有规定的用量,例如,巨星用量过大,可对小麦产生药害。预防方法:严格掌握除草剂用量和浓度。

5、用药方法不当

杀虫剂田间药效实验 杀虫剂药效规范标准

除草剂一旦施用不当,则会造成药害。例如,许多除草剂施用时,沾染到种子上,易造成药害;在邻近敏感作物且有大风的情况下喷施除草剂,大量雾滴飘移在敏感作物上而产生药害。如在玉米田使用24-D丁酯除草剂飘移到棉山造成棉花产生药害,甚至绝产。预防方法:根据杂草、除草剂及环境条件,选择不同的施药方法,熟练掌握安全、高效施用除草剂的技术要点。提高施药质量,明确除草剂作用于杂草的部位,做到用药时间准确,选择在晴天无风情况下施用,避免沾染到农作物敏感部位上或飘移到邻近敏感作物上。

6、盲目混用农药

除草剂混用可以提高除草剂效果,扩大杀草谱、兼治病、虫、草,因而省工、省时、省成本。但如果盲目混用,不但无增效作用,反而会使药效降低,造成药害。预防方法:禁止对除草剂的乱混乱用。混用农药应先做混配观察、药效、药害实验。据试验,混用后能使药效降低,并出现药害的常见品种有:敌稗和有机磷、氨基甲酸酯类农药;2,4-D和杀草丹混用;禾草克和苯达松混用;二甲四氯和酸性农药混用;稳杀得和苯达松混用,都会导致药害。

7、喷雾器清洗不净

对喷过除草剂的喷雾器,未及时清洗就喷其他农药,便可造成药害。如喷过二甲四氯氟氰菊脂和2,4-D丁酯后,清洗不净,易造成双子叶作物的药害。预防方法:对用过除草剂的喷雾机要及时先用清水冲洗,然后用肥皂或2%-3%碱水反复清洗数次,最后用清水冲洗干净。最好是专用一个喷雾器喷洒除草剂。

版权声明: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来源于"农资网:https://www.bbwna.com/shachongji/251291.html"
上一篇 家用杀虫剂致癌吗 杀虫剂对人有害吗
下一篇 杀虫剂喷出来的水 杀虫剂会飘到水壶里的水吗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