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倍硫磷是禁用农药相信很多的网友都不是很明白,包括瓜类敏感的农药是什么也是一样,不过没有关系,接下来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倍硫磷是禁用农药和瓜类敏感的农药是什么的一些知识点,大家可以关注收藏,免得下次来找不到哦,下面我们开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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瓜类敏感的农药是什么
不妨看看以下全文:
敌敌畏:核果类、猕猴桃很敏感,禁用。高粱、月季对敌敌畏乳油敏感,不宜使用。玉米、豆类、瓜类幼苗及柳树也较敏感,稀释不能低于800倍。敌敌畏对梅花、樱桃、桃子、杏子、榆叶梅、二十世纪梨、京白梨等观赏植物有明显的药害,通常情况下应改用其它种类的杀虫剂。敌敌畏对杜鹃、馒头柳、猕猴桃、国槐、核桃及瓜类等也有不同程度的药害。
敌百虫:核果类、猕猴桃很敏感,禁用。高粱、豆类特别敏感,不宜使用。瓜类幼苗、玉米、苹果(曙光、元帅等品种)早期对敌百虫也易产生药害。对樱花、梅花、苹果中的金帅品种等均有药害作用。
辛硫磷:高粱敏感不宜喷施,玉米只可用颗粒剂防治玉米螟。黄瓜、菜豆对该药敏感,50%乳油500倍液喷雾有药害,1000倍液时也可能有轻微药害。甜菜对辛硫磷也较敏感,如拌闷种时,应适当降低剂量和闷种时间。高温时对叶菜敏感,易烧叶。辛硫磷等有机磷农药产生变色等药害的机制是,疏水性强的有机磷农药被叶绿体或其周围组织吸附,致叶绿体的机能发生紊乱,从而阻碍电子传导反应,即希尔反应,抑制光合成,出现变色,药害越严重,其体内的碳水化合物含量减少,全氮量相对增加。①药液随配随用,勿与碱性农药混用。②该药见光易分解,在田间喷雾时最好在傍晚进行。

乐果及氧乐果:猕猴桃、人参果对乐果、氧化乐果特别敏感,禁用。啤酒花、菊科植物、高粱的有些品种、烟草、枣、桃、梨、柑橘、杏、梅、橄榄、无花果等作物对稀释在1500倍以下的40%乐果或氧乐果乳油敏感。花生使用次数过多,会使子叶夜间不合拢,使用前要注意使用浓度。对梅花、樱花、花桃、榆叶梅、贴梗海棠、杏、梨等蔷薇科观赏植物,均可产生明显的药害,对爵床科的虾衣花、珊瑚花危害也很大。
石硫合剂:桃、李、梅、梨、葡萄、豆类、马铃薯、番茄、葱、姜、甜瓜、黄瓜等。对葡萄、桃、梨、李、梅、杏等果树的幼嫩组织易发生药害,使用要慎重,最好在落叶季节喷洒,切勿在生长季节或花果期使用。对猕猴桃、葡萄、黄瓜及豆科的花卉均有一定的药害。
波尔多液:马铃薯、番茄、辣椒、瓜类、桃、李、梨、苹果、柿子、白菜、大豆、小麦、莴苣等,对铜离子特别敏感桃、杏、李、山楂在生产季节较敏感,应慎用。当波尔多液中的石灰低于倍量式时,对苹果、柿易产生药害,要用石灰倍量式;石灰高于倍量时,葡萄易发生药害,应用石灰半量式。对其他树种,也要根据其特点,选用不同的配方和配比。如对铜敏感而对石灰耐性强的苹果,可用石灰倍量或多量式配比;对石灰和铜都不太敏感的梨树,可用石灰等量式配比;对石灰敏感而对铜耐性强的葡萄,可用石灰半量式配比。与有机磷混用时应慎重,随混随用。喷过石硫合剂10天后才能喷波尔多液,喷过波尔多液以后需经过20—30天才可喷石硫合剂。①避免在阴湿天或雾水未干前施用,以防药害。由于硫酸铜的渗透性强,所以被雨水或露水淋掉的是石灰,所剩的是铜离子,而铜离子的腐蚀性很强,易使叶片、幼果受害。夏季喷药避开中午的烈日,以免高温引起由石灰造成的药害。雨季喷药,配药时要酌情加大石灰用量。②不能与碱性药剂混用,波尔多液同石硫合剂、退菌特、福美双、福美砷等混用,或交替使用间隔时间太短,均易产生药害。③波尔多液不应在金属容器中配制。④波尔多液对家蚕有毒,切勿在桑树上使用。⑤随配随用。波尔多液配制:一是将稀硫酸铜液倒入浓石灰乳中,并边倒边搅;二是将稀释好的石灰乳和硫酸铜液,同时倒入搅动的全水桶中,并边倒边搅即可。这种配制方法既简单又方便,配制的波尔多液沉淀的慢,使用后保护效果好。
乙酰甲胺磷:不宜在桑、茶树上使用。
三唑磷:甘蔗。

毒死蜱:烟草。
水胺硫磷:超过28-30度的高温干旱季节在柑桔上使用果实上出现条纹花斑。
倍硫磷:十字花科蔬菜的幼苗、梨、桃、樱桃、高粱及啤酒花对该药敏感,易发生药害,不宜使用。
杀螟硫磷:高粱、玉米及白菜、油菜、萝卜、花椰菜、甘蓝、青菜、卷花菜等十字花科对该药敏感,用时注意。
马拉硫磷:番茄幼苗、瓜类、豇豆、高粱、樱桃、梨和苹果的一些品种对该药敏感,使用时注意浓度。

哒嗪硫磷:不能与2,4—D除草剂同时使用,如两药使用的间隔期太短,易产生药害。
杀螟丹:水稻扬花期、白菜、甘蓝等十字花科蔬菜幼苗。
杀虫双:白菜、甘蓝等十字花科蔬菜幼苗,棉花叶面喷雾。豆类、柑桔类果树对其敏感,只能用低浓度。
杀虫单:棉花、烟草、四季豆、马铃薯及某些豆类。
仲丁威:瓜、豆、茄科作物。

异丙威:薯类作物。
甲萘威:瓜类。
克百威:只能作根际埋施用药,不能溶水喷洒。
噻嗪酮:白菜、萝卜。
吡虫啉:豆类、瓜类。

石油乳剂:对某些桃树品种易产生药害,最好在落叶季节使用。敌死虫(99.1%矿物油乳油)可与大多数杀虫剂、杀菌剂混用,它能减少药液蒸发,提高农药的附着能力和保护易受紫外线影响的杀虫剂品种,因而有一定的增效作用。它可与阿维菌素、Bt、吡虫啉、敌灭灵、万灵、可杀得、琥胶肥酸铜等药剂混用。但本品不可与含硫药剂、波尔多液、乐果、克螨特、西维因、灭螨猛、灭菌丹、百菌清、敌菌灵农药混用。同时还应注意,果树上喷过以上药剂后14天内不能再喷敌死虫,否则会发生药害。使用方法先在容器内加入一定量的水,再往水中加入规定用量的敌死虫,再加入足水量。如与其它农药混用,应先将其它农药和水混匀后再倒入敌死虫,不可颠倒。为防止也现药水分离现象,应不断搅拌。夏季使用机油乳剂,有的树种会发生药害,应先做试验。
松脂合剂:在夏季使用松脂合剂对柿子有明显药害,春夏时节对柑桔产生不利影响。
松碱合剂:落叶果树对其都很敏感,在夏季生长季节不宜使用。
代森锰锌:烟草、葫芦科、某些梨。梨小果时施用代森锰锌易出现果面斑点。浓度高会引起稻叶边缘枯斑。
硫菌灵:防治猕猴桃的病虫害时,应避免使用托布津。可与多种农药,包括碱性药剂混用,但不宜与铜制剂混用

多菌灵:可与一般杀菌剂混用,但要随配随用。不能与铜制剂混用。
百菌清:对梨、柿易发生药害,不宜使用。苹果落花后20天内也不能使用。高浓度对梨树、柿、桃、梅易产生药害
硫磺:黄瓜、大豆、马铃薯、李、梨。
氟硅唑:某些梨品种幼果期(5月份以前)很敏感,忌用。
氧化亚铜:果树期和幼果期。

炔螨特:梨树禁用。25厘米以下瓜、豆、棉苗稀释不低于3000倍。克螨特对柑桔春梢嫩叶有药害,产生褐色印斑,在果实上如使用浓度过高,用药剂量过大会使果面产生黄色条状或不规则的环纹,影响果实外观,高温下用药对果实易产。
有机磷农药中毒的治疗方法有哪些
1、清除毒物,防止继续吸收
首先使病儿脱离中毒现场,尽快除去被毒物污染的衣、被、鞋、袜,用肥皂水、碱水或2%~5%碳酸氢钠溶液彻底清洗皮肤(敌百虫中毒时,用清水或1%食盐水清洗),特别要注意头发、指甲等处附藏的毒物。眼睛如受污染,用1%碳酸氢钠溶液或生理盐水冲洗,以后滴入1%阿托品溶液1滴。对口服中毒者若神志尚清,立即引吐,酌情选用1%碳酸氢钠溶液或1∶5000高锰酸钾溶液洗胃。在抢救现场中,如无以上液体,亦可暂以淡食盐水(约0.85%)或清水洗胃。敌百虫中毒时,忌用碳酸氢钠等碱性溶液洗胃,因可使之变成比它毒性大10倍的敌敌畏。对硫磷、内吸磷、甲拌磷、马拉硫磷、乐果、杀螟松、亚胺硫磷、倍硫磷、稻瘟净等硫代磷酸酯类忌用高锰酸钾溶液等氧化剂洗胃,因硫代磷酸酯被氧化后可增加毒性。洗胃后用硫酸钠导泻,禁用油脂性泻剂。食入时间较久者,可作高位洗肠。应用活性碳血液灌流(HPA)可以清除血中有机磷毒物,对抢救小儿重度有机磷中毒有良好效果。
2、积极采取对症治疗
保持病儿呼吸道通畅,消除口腔分泌物,必要时给氧。发生痉挛时,立即以针灸治疗,或用短效的镇静剂,忌用吗啡和其他呼吸抑制剂以及茶碱、氨茶碱、琥珀酰胆碱、利血平、新斯的明、毒扁豆碱和吩噻嗪类安定剂。呼吸衰竭者除注射呼吸兴奋剂和人工呼吸外,必要时作气管插管正压给氧。及时处理脑水肿和肺水肿,注意保护肝、肾功能。心脏骤停时速作体外心脏按压,并用1∶10000肾上腺素0.1ml/kg静脉注射,必要时可在心腔内注射阿托品。在静滴解毒剂同时适量输液,以补充水分和电解质的丢失,但须注意输液的量、速度和成分。在有肺水肿和脑水肿的征兆时,输液更应谨慎。严重病例并用肾上腺皮质激素。在抢救过程中还须注意营养、保暖、排尿、预防感染等问题,必要时适量输入新鲜血液或用换血疗法。

3、解毒药物的应用
在清除毒物及对症治疗同时,必须应用解毒药物。常用特效解毒药物有两类:
①胆碱能神经抑制剂
如阿托品及山莨菪碱等,能拮抗乙酰胆碱的毒蕈碱样作用,提高机体对乙酰胆碱的耐受性,故可解除平滑肌痉挛,减少腺体分泌,促使瞳孔散大,制止血压升高和心律失常,对中枢神经系统症状也有显著疗效,且为呼吸中枢抑制的有力对抗剂;但对烟碱样作用无效,也无复活胆碱酯酶的作用,故不能制止肌肉震颤、痉挛和解除麻痹等。应用阿托品抢救有机磷中毒,必须强调早期、足量、反复给药,中、重度中毒患者均须静脉给予。在用阿托品过程中,注意达到“化量”指标,即当病儿瞳孔散大、不再缩小,面色转红,皮肤干燥,心率增快,肺水肿好转,意识开始恢复时,始可逐渐减少阿托品用量,并延长注射间隔时间,待主要症状消失,病情基本恢复时停药。停药后仍需继续观察,如有复发征象,立即恢复用药。654-2的药理作用与阿托品基本相同,毒性较小,治疗量和中毒量之间距离较大,其"化量"指标亦和阿托品相同,轻度有机磷中毒单用阿托品或654-2即可治愈。中度和重度中毒必需配合氯磷定或解磷定治疗。
②胆碱酯酶复能剂

如解磷定(PAM)、氯磷定(PAM-Cl)、双复磷(PMO4)等能夺取已与胆碱酯酶结合的有机磷的磷酰基,恢复胆碱酯酶分解乙酰胆碱的能力,又可与进入体内的有机磷直接结合,故对解除烟碱样作用和促使病人苏醒有明显效果,但对毒蕈碱样症状疗效较差。虽然它们也有一定程度的阿托品作用,但对于控制某些危重症状如中枢呼吸抑制、肺水肿、心率减慢等不如阿托品的作用快速。解磷定和氯磷定毒性较小,可任选一种,二者均不可与碱性药物混合使用。其对内吸磷、对硫磷、甲拌磷、乙硫磷、苏化203等急性中毒疗效显著,对敌敌畏、敌百虫等疗效较差,重症中毒时应与阿托品同用;对马拉硫磷、乐果疗效可疑。对谷硫磷及二嗪农无效。故对后几种有机磷农药中毒的治疗,应以阿托品为主,亦可应用双复磷。双复磷复活胆碱酯酶的作用强,较易透过血脑屏障,并有阿托品样作用,故对有机磷农药中毒所引起的烟碱样、毒蕈碱样及中枢神经系统症状均有效果。对敌敌畏及敌百虫中毒,效果较解磷定好。本品可作皮下、肌内或静脉注射,但其副作用较多,如剂量过大,尚可引起室性早搏、传导阻滞、室颤等,偶有中毒性肝炎及癔病发作。
特效解毒药物的剂量和用法:均应早期、足量应用,并根据病情变化适量增减,治疗期间,应监测红细胞胆碱酯酶活性,<30%时,必须联合用药。以下剂量和用法可作参考:
(1)轻度中毒
阿托品每次0.02~0.03mg/kg,口服或肌注;或用氯磷定每次15mg/kg,肌注;或解磷定每次10~15mg/kg,加于5%~25%葡萄糖溶液20ml静脉缓慢注射。必要时,阿托品或后二者之一均可于2~4小时重复1次,至症状消失为止。一般1~2次即可。
(2)中度中毒

应以阿托品与胆碱酯酶复能剂合用,阿托品剂量为每次0.03~0.05mg/kg,每30~60分钟肌内或静脉注射1次。氯磷定或解磷定剂量为每次15~30mg/kg,静脉注射。每2~4小时可重复1次(剂量减半),症状好转后,逐渐减少药量及延长用药间隔时间。胆碱酯酶复能剂对谷硫磷和二嗪农等无效,治疗则以阿托品为主,剂量为每次0.03~0.05mg/kg,15~30分钟1次,至病情好转后逐渐减量,并延长间隔时间。
(3)重度中毒
应用阿托品每次0.05~0.1mg/kg,静脉注射。特别对危重病人,开始应大量突击使用阿托品以挽救生命,首次可用0.1~0.2mg/kg,静脉注射,每10~15分钟一次,以后改为每次0.05~0.1mg/kg(按首次半量),10~20分钟1次,至瞳孔散大,肺部罗音消退或意识恢复时,减量并延长注射时间。同时静注氯磷定或解磷定(每次30mg/kg)。如症状无好转,可于半小时后重复1次,剂量减半或20mg/kg;以后视病情需要,可每2~4小时1次或改为静脉点滴,每小时0.4g。如病情好转,逐渐减少阿托品及胆碱酯酶复能剂的用量,延长用药间隔时间,并酌情考虑停止注射(病情好转至少6小时以后)。待症状基本消失后至少还应观察24小时。 有机磷中毒时也可酌情选用654-2(代替阿托品)及双复磷。654-2的剂量和用法:轻症中毒每次0.3~0.5mg/kg,肌注或静注;中度中毒每次为1~2mg/kg,静注;重症中毒每次为2~4mg/kg,静注。必要时每隔10~30分钟可重复给药。双复磷的剂量和用法:轻度、中度中毒每次为5~10mg/kg;重度中毒每次为10~20mg/kg。根据病情,每隔30分钟~3小时1次。
以上所述胆碱能神经抑制剂及胆碱酯酶复活剂中的同类药物,每次只能选用一种,不可两种同时应用。
近有报道用军事医学科学院研制的苯克磷(由苯托品、开马君和双复磷等组成)治疗成人有机磷中毒,具有疗效高、作用快,使用方便等优点,但须密切注意病情变化而相应调整用药方法以及适当增加有关药物。

另据报道,活性炭血液灌流抢救小儿重度有机磷中毒为一安全有效的治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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