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感谢邀请,今天来为大家分享一下禁用砷类农药的问题,以及和中国禁用的农药的一些困惑,大家要是还不太明白的话,也没有关系,因为接下来将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就开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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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禁用的农药
1.敌枯双毒理学试验证明,该药对动物有致畸作用,接触敌枯双生产的工人和施药农民大多数引起皮炎,有些还伴有其他症状。因此不予批准登记,禁止在农业上使用。
2.二溴氯丙烷(DBCP)毒理学试验证明,该药对动物有致突变和致癌作用。并可使生产车间男性工人精子减少,引起男性不育。残留试验证明在花生中有残留检出。 不予登记,禁止在农业上使用。
3.普特丹毒理学试验证明,该药对动物有致畸作用,美国陶氏化学公司1987年9月24日提出自动停止生产和销售该产品,其登记也随之撤销。
4.培福朗毒理学试验证明,该药急性吸入毒性高并有慢性毒性问题。日本油墨化学工业株式会社1990年12月3日自动提出撤销登记。

5.18%蝇毒磷乳粉该药申请在蔬菜上登记,因属高毒农药,根据我国《农药安全使用规定》高毒农药不得用于蔬菜, 不能批准在蔬菜上登记。该药也没有申请在其他作物上登记。
6.六六六(BHC)和滴滴涕(DDT)这两种农药属高残留农药,用量大,分解慢,容易在环境和食品中残留,影响人体健康,影响外贸出口,1983年停产后,随之逐渐停止在农业上使用。
7.二溴乙烷(EDB)试验证明,二溴乙烷不仅能使人、畜致癌,而且还能使精(卵)子遗传失常,使胎儿致畸、致突变和肝、肾受损等。国家于1984年12月6日决定禁止生产、进口、销售和使用二溴乙烷。
8.杀虫脒国内外多年试验证明,杀虫脒对动物有致癌作用,对人有潜在的致癌危险性,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已停止使用杀虫脒。我国政府决定自1990年起三年内停止生产,1993年起停止在农业上使用。
9.氟乙酰胺氟乙酰胺对人畜剧毒,且有二次中毒危险,国家规定严禁在农业上使用,严禁作为杀鼠剂销售和使用。

10.艾氏剂和狄氏剂属有机氯农药,已多年不生产、不使用,无生产厂家申请登记。
11.汞制剂汞及其化合物对哺乳动物毒性高,20世纪70年代发现由于在
人体中容易积累而产生汞中毒,日本称为“水俣病”,世界各国都考虑逐步地把汞制剂淘汰。我国虽无明令禁止,但实际上已不再生产、使用。也没有厂家申请办理登记。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农药(18种):六六六、滴滴涕、毒杀芬、二溴氯丙烷、杀虫脒、二溴乙烷、除草醚、艾氏剂、狄氏剂、汞制剂、砷类、铅类、敌枯双、氟乙酰胺、甘氟、毒鼠强、氟乙酸钠、毒鼠硅。在蔬菜、果树、茶叶、中药材上不得使用农药(19种):甲胺磷、甲基对硫磷、对硫磷、久效磷、磷胺、甲拌磷、甲基异柳磷、特丁硫磷、甲基硫环磷、治螟磷、内吸磷、克百威、涕灭威、灭线磷、环磷、蝇毒磷、地虫硫磷、氯唑磷、苯线磷。限制使用的农药(2种):三氯杀螨醇、氰戊菊酯。禁用农药和限用农药
国家禁止使用的农药有哪些
农药施用应严格执行《GB4285农药安全使用标准》和《GB/T8321农药合理使用准则》的规定。禁止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六六六,滴滴涕,毒杀芬,二溴氯丙烷,杀虫脒,二溴乙烷,除草醚,艾氏剂,狄氏剂,汞制剂,砷、铅类,敌枯双,氟乙酰胺,甘氟,毒鼠强,氟乙酸钠,毒鼠硅,甲胺磷,甲基对硫磷,对硫磷,久效磷,磷胺,甲拌磷,甲基异柳磷,特丁硫磷,甲基硫环磷,治螟磷,内吸磷,克百威,涕灭威,灭线磷,硫环磷,蝇毒磷,地虫硫磷,氯唑磷,苯线磷等农药及其混合配剂。

农业禁止用高毒农药有几种
按照《农药管理条例》,任何农药产品都不得超出农药登记批准的使用范围。剧毒、高毒农药不得用于防治卫生害虫,不得用于蔬菜、瓜果、茶叶、菌类、中草药材的生产,不得用于水生植物的病虫害防治。
表1国家禁用和限用的农药名单(66种)
农药名称
禁/限用范围
备注

农业部公告
氟苯虫酰胺
水稻作物
自2026年10月1日起禁止使用
农业部公告第2445号

涕灭威
蔬菜、果树、茶叶、中草药材
农农发〔2026〕2号
内吸磷
蔬菜、果树、茶叶、中草药材

农农发〔2026〕2号
灭线磷
蔬菜、果树、茶叶、中草药材
农农发〔2026〕2号
氯唑磷

蔬菜、果树、茶叶、中草药材
农农发〔2026〕2号
硫环磷
蔬菜、果树、茶叶、中草药材
农农发〔2026〕2号

乙酰甲胺磷
蔬菜、瓜果、茶叶、菌类和中草药材作物
自2026年8月1日起禁止使用(包括含其有效成分的单剂、复配制剂)
农业部公告第2552号
乐果

蔬菜、瓜果、茶叶、菌类和中草药材作物
自2026年8月1日起禁止使用(包括含其有效成分的单剂、复配制剂)
农业部公告第2552号
丁硫克百威
蔬菜、瓜果、茶叶、菌类和中草药材作物

自2026年8月1日起禁止使用(包括含其有效成分的单剂、复配制剂)
农业部公告第2552号
三唑磷
蔬菜
农业部公告第2032号

蔬菜
农业部公告第2032号
硫丹
苹果树、茶树

农业部公告第1586号
农业
自2026年7月1日起,撤销含硫丹产品的农药登记证;自2026年3月26日起,禁止含硫丹产品在农业上使用
农业部公告第2552号
治螟磷

农业
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
农业部公告第1586号
蝇毒磷
农业

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
农业部公告第1586号
特丁硫磷
农业
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

农业部公告第1586号
砷类
农业
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
农农发〔2026〕2号

杀虫脒
农业
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
农农发〔2026〕2号
铅类

农业
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
农农发〔2026〕2号
氯磺隆
农业

禁止在国内销售和使用(包括原药、单剂和复配制剂)
农业部公告第2032号
六六六
农业
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

农农发〔2026〕2号
硫线磷
农业
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
农业部公告第1586号

磷化锌
农业
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
农业部公告第1586号
磷化镁

农业
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
农业部公告第1586号
磷化铝(规范包装的产品除外)
农业

①规范包装:磷化铝农药产品应当采用内外双层包装。外包装应具有良好密闭性,防水防潮防气体外泄。内包装应具有通透性,便于直接熏蒸使用。内、外包装均应标注高毒标识及“人畜居住场所禁止使用”等注意事项。②自2026年10月1日起,禁止销售、使用其他包装的磷化铝产品
农业部公告第2445号
磷化钙
农业
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

农业部公告第1586号
磷胺
农业
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
农农发〔2026〕2号

久效磷
农业
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
农农发〔2026〕2号
甲基硫环磷

农业
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
农业部公告第1586号
甲基对硫磷
农业

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
农农发〔2026〕2号
甲磺隆
农业
禁止在国内销售和使用(包括原药、单剂和复配制剂);保留出口境外使用登记

农业部公告第2032号
甲胺磷
农业
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
农农发〔2026〕2号

汞制剂
农业
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
农农发〔2026〕2号
甘氟

农业
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
农农发〔2026〕2号
福美胂
农业

禁止在国内销售和使用
农业部公告第2032号
福美甲胂
农业
禁止在国内销售和使用

农业部公告第2032号
氟乙酰胺
农业
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
农农发〔2026〕2号

氟乙酸钠
农业
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
农农发〔2026〕2号
二溴乙烷

农业
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
农农发〔2026〕2号
二溴氯丙烷
农业

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
农农发〔2026〕2号
对硫磷
农业
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

农农发〔2026〕2号
毒鼠强
农业
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
农农发〔2026〕2号

毒鼠硅
农业
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
农农发〔2026〕2号
毒杀芬

农业
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
农农发〔2026〕2号
地虫硫磷
农业

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
农业部公告第1586号
敌枯双
农业
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

农农发〔2026〕2号
狄氏剂
农业
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
农农发〔2026〕2号

滴滴涕
农业
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
农农发〔2026〕2号
除草醚

农业
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
农农发〔2026〕2号
草甘膦混配水剂(草甘膦含量低于30%)
农业

2026年8月31日前生产的,在其产品质量保证期内可以销售和使用
农业部公告第1744号
苯线磷
农业
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

农业部公告第1586号
百草枯水剂
农业
禁止在国内销售和使用
农业部公告第1745号

胺苯磺隆
农业
禁止在国内销售和使用(包括原药、单剂和复配制剂)
农业部公告第2032号
艾氏剂

农业
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
农农发〔2026〕2号
丁酰肼(比久)
花生

农农发〔2026〕2号
灭多威
柑橘树、苹果树、茶树、十字花科蔬菜
农业部公告第1586号
水胺硫磷

柑橘树
农业部公告第1586号
杀扑磷
柑橘树
农业部公告第2289号

克百威
蔬菜、果树、茶叶、中草药材
农农发〔2026〕2号
甘蔗作物
自2026年10月1日起禁止使用

农业部公告第2445号
甲基异柳磷
蔬菜、果树、茶叶、中草药材
农农发〔2026〕2号
甘蔗作物

自2026年10月1日起禁止使用
农业部公告第2445号
甲拌磷
蔬菜、果树、茶叶、中草药材
农农发〔2026〕2号

甘蔗作物
自2026年10月1日起禁止使用
农业部公告第2445号
氧乐果
甘蓝、柑橘树

农农发〔2026〕2号、农业部公告第1586号
氟虫腈
除卫生用、玉米等部分旱田种子包衣剂外
禁止在除卫生用、玉米等部分旱田种子包衣剂外的其他方面使用
农业部公告第1157号

溴甲烷
草莓、黄瓜
农业部公告第1586号
除土壤熏蒸外的其他方面
登记使用范围和施用方法变更为土壤熏蒸,撤销除土壤熏蒸外的其他登记;应在专业技术人员指导下使用

农业部公告第2289号
农业
自2026年1月1日起,将含溴甲烷产品的农药登记使用范围变更为“检疫熏蒸处理”,禁止含溴甲烷产品在农业上使用。
农业部公告第2552号
氯化苦

除土壤熏蒸外的其他方面
登记使用范围和施用方法变更为土壤熏蒸,撤销除土壤熏蒸外的其他登记;应在专业技术人员指导下使用
农业部公告第2289号
三氯杀螨醇
茶树

农农发〔2026〕2号
农业
自2026年10月1日起禁止使用
农业部公告第2445号
氰戊菊酯

茶树
农农发〔2026〕2号
表2其他3种采取管理措施的农药名单
农药名称
管理措施

农业部公告
2,4-滴丁酯
不再受理、批准2,4-滴丁酯(包括原药、母药、单剂、复配制剂)的田间试验和登记申请;不再受理、批准其境内使用的续展登记申请。保留原药生产企业该产品的境外使用登记,原药生产企业可在续展登记时申请将现有登记变更为仅供出口境外使用登记
农业部公告第2445号
百草枯

不再受理、批准百草枯的田间试验、登记申请,不再受理、批准其境内使用的续展登记申请。保留母药生产企业该产品的出口境外使用登记,母药生产企业可在续展登记时申请将现有登记变更为仅供出口境外使用登记
农业部公告第2445号
八氯二丙醚
撤销已经批准的所有含有八氯二丙醚的农药产品登记;不得销售含有八氯二丙醚的农药产品
农业部公告第747号

农药使用防不胜防,面对这众多的农药我们可以从市场源头对瓜果蔬菜的供应源的农产品进行农药残留大类的检测和筛查。杜绝农药残留超标的农产品流入市场。河南冠宇仪器有限公司生产的新一代智能型农药残留检测仪是根据农业标准方法(NY/T 448-2026)和国家标准(GB/T5009.199-2026)中的酶抑制率法,严格遵循《GB/T5009.199-2026蔬菜中有机磷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残留快速检测方法标准》中的规定对蔬菜中有机磷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残留的快速检测。
关于禁用砷类农药,中国禁用的农药的介绍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